國小至高中架構

交通事故長年位居於我國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死因首位,卻未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直至民國108年,在交通部與教育部的共識下,鼓勵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校訂課程。同年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決議,為降低學生事故傷害,規劃以學生事故傷亡率較高的五大類型(交通、溺水、墜落、火災、中毒),發展各階段適齡適性之安全教育課程教材,且課程編寫將以「教學模組」形式進行,並將安全教育訂為交通、水域、防墜、防災與食藥安全五大主題。其中交通安全主題由交通部主責,國教署協助推薦專家學者參與各學習階段架構及教材編輯與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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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展具整體性且系統性之教學模組,交通部於民國109年以我國104年至108年6至17歲兒童及少年交通事故數據資料,分析國小、國中及高中階段學生交通事故特性,擬定五學習階段交通安全教育重點項目。接著蒐整國外交通安全教育做法,並辦理交通安全教育世界咖啡館,邀請22縣市交通局(處)、教育局(處)、警察單位、學校教師、教官、導護志工、家長及學生等交通安全教育利害關係人參與,共識國內交通安全教育之做法與建議,最後經由教育與交通專家收斂、歸納,共同研擬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與交通特性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五學習階段交通安全教育內容」。

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架構係依據國教署對於五大安全教育主題實施方式之規劃,分為「融入領域」與「校定課程」兩部分。

融入領域

盤點部定課程之相關領域課綱內容,並檢視部定課程中與交通安全有關的學習內容,使教師能將「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五學習階段交通安全教育內容」與部定課程結合,進行教學的應用及延伸。

校訂課程

鑒於國內未曾規劃系統性之交通安全課程內容,為銜接十二年國民教育中各學習階段,故經由制定背景之脈絡,發展具縱向及橫向連貫性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五學習階段交通安全教育內容」,其特色如下...

為讓使用者了解不同學習階段間的重點及銜接性,以編碼方式呈,說明如下:
五大面向 代碼
第一碼 第二碼 第三碼
危險感知能力 A I.    第一學習階段
(國民小學1-2年級)
II.    第二學習階段
(國民小學3-4年級)
III.    第三學習階段
(國民小學5-6年級)
IV.    第四學習階段
(國民中學7-9年級)
V.    第五學習階段
(高級中等學校10-12年級)

「內容重點」及其「補充說明」 以阿拉伯數字(1,2,3,4,5...) 編號
用路倫理與責任 B
步行與運具使用 C Ca:行人
Cb:乘客
Cc:自行車
Cd:機車
Ce:小客車
Cf:其他載具
交通知能與科技運用 D
交通事件應變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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